2026年6月16日,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徐冲教授做客伟德国际1946bv官网,以《仲长统〈昌言·法诫篇〉与建武制度再认识》为题开展专题讲座。讲座由楼劲教授主持。
讲座首先从仲长统仕历入手,重新考察《法诫篇》的撰作背景。徐冲教授指出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与缪袭《仲长统〈昌言〉表》之间存在关键差异:《后汉书》删去了“复还为郎”四字,并将著《昌言》置于参丞相曹操军事之后,造成仲长统与曹操关系密切的假象。实际上,“参丞相军事”只是其许都仕历中的一段插曲,其基本身份始终是尚书郎,与荀彧关系密切,与曹操并无深厚渊源。《法诫篇》当撰于建安十一年高幹败亡后至十三年曹操为丞相之前,反映的是仲长统及荀彧周围许都士人精英的政治理念,未必有为曹操张目的主观动机。
关于“虽置三公”的含义,徐冲教授从文本逻辑与历史实践两个层面展开分析。《法诫篇》开篇追溯从周礼冢宰到秦汉丞相的“任一人”模式,认为“政专则和谐”;东汉“虽置三公”属“任数人”模式,结果为“相倚则违戾”,导致外戚宦官之祸。篇末“不此之罪而彼之疑”表明,仲长统批判的是三公名不副实,而非权重本身。《群书治要》引《昌言》“总纲纪而为辅佐”,《汉书·百官表》“参天子坐而议政,无不总统”,共同勾勒出理想型三公兼具政府首脑与皇帝辅佐双重身份。这一理想型有西汉成帝至新莽半个多世纪的制度实践为背景。东汉现实中的三公仅有其名而无其实,故曰“备员而已”。此类批判贯穿东汉始终,从朱浮、陈元到陈忠、杨秉一脉相承。

在此基础上,徐冲教授进一步讨论“事归台阁”的内涵及其制度实质。李贤注“台阁谓尚书也”仍可成立。“事归台阁”的批判对象可广义对应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“文属”诸官——以尚书系统为核心的直属皇帝的事务性与使职性职官群。这一权力结构并非刘秀吸取新莽教训的理性设计,而是其军政集团由小到大创业过程的自然产物。建武初年三公结构严重失衡,大司马吴汉长期专任征伐,大司徒、大司空更换频繁,尚书系统的膨胀是在刘秀军政集团发育中自然形成的格局。
徐冲教授将以上分析归结为五点结论:第一,“参太祖军事”是仲长统许都仕历中的一段插曲,其基本身份更多指向尚书郎。第二,《法诫篇》提倡“未若置丞相自总之”,未必有为曹操专权张目的主观动机,更多来自仲长统个人的政治理念,可能也反映了聚集于荀彧周围的许都士人精英的某种舆论倾向。第三,《昌言》“总纲纪而为辅佐”的理想型“三公”,是贯穿东汉一代士人精英的政治理念。第四,“台阁”狭义指尚书台和尚书系统,广义可扩展至直属皇帝的“文属”诸官。第五,这一权力结构与刘秀创业的历史过程相辅相成,并非吸取新莽教训或改造西汉官制的结果。士人精英对此结构的批判,构成了东汉诸多政治冲突与制度调整的原动力。在理论层面,徐冲教授回应了方诚峰“君相委托制”与“枢机制”的区分,指出“委托制”始终只是一种理想,而“枢机制”既是理想也是现实,《昌言》理想型三公正对应枢机之臣的双重身份。

最后,楼劲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,指出此研究敢于将旧说翻新,且考订十分精详。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。